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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鸢都鉴宝大行动“宝物”盘点 |
| 2007-03-2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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鸢都作为一座历史文化名城,人才荟萃,英杰辈出。数千年的历史,给后人留下了丰富的收藏资源。为期三天的鉴宝活动,鸢都的几多宝物浮出水面,它们穿越时空的界限,呈现在市民的面前。
组委会工作人员介绍,本次活动出现了大量的珍贵藏品,其中有60余件经持宝人申请由专家出具了鉴定证书。
鉴定活动结束后,记者对部分出具证书的亮点藏品,进行了详细了解,从而让鸢都的市民了解这些见证我们历史的藏品。
还有部分珍贵藏品由于没有出具证书,藏品鉴定结束后,已由持有人带走,所以记者未能进行详细采访。
书画类
(注:括号内规格尺寸单位长度为厘米)
王文治行书游焦山诗卷(270X31),鉴定结论:纸本、行书、无年款,真迹,清乾隆年间著名书法家。
织绣寿星仙鹤图轴(129.5X49),专家鉴定结论:绫本,织绣,从材质绣法辨析,当属明末清初作品,具较高艺术水平,有收藏价值。
齐白石蜻蜓图团扇(25X25),鉴定结论:绢本,团扇,正面蜻蜓,背面篆书“仁者寿”,无年款,真迹。
齐白石佛缘扇面(25X25),鉴定结论:绢本,团扇,正面佛渡海,背面篆书佛缘,无年款,真迹。
唐寅茅屋店帘图轴(119X29.5),鉴定结论:绢本,无年款,唐寅题跋,画风相似,款字亦仿佛,但水平稍差,当属有本之摹本。诗堂陈维崧题真,质地绫本,与陈氏属明末清初人相符。故此图属晚明人摹本,有一定收藏价值。
范曾钟馗神威图轴(92.5X58),鉴定结论:金笺,年款“丁丑”,1997年,真迹。
黄胄疆女牧驴图轴(66.5X48),鉴定结论:纸本,年款“癸亥”,1983年,真迹。
于右任行书太白诗横幅(171X45),鉴定结论:纸本,行书,无年款,真迹。
吴作人篆书风景这边独好轴(132X57),鉴定结论:纸本,篆书,年款“一九八0年”,真迹。
高奇峰秋树猿石图轴(90X49),鉴定结论:纸本,淡色,年款“甲子”,1924年,真迹。
另外书画类藏品还有:程璋群马图轴(1924年);齐白石蜻蜓叶虫图轴;万云程山水轴(1868年);陆严少雁荡泉石图轴;于右任行书横幅等。
瓷器类
青花人物粥罐(清代康熙,高16.1厘米),专家鉴定结论:此件青花粥罐器身绘以青花指日高升人物图案,其青花颜色为翠蓝色,色调青翠艳丽,无论是绘画,还是胎釉及制作都极为精细,为典型的清代康熙制品,具有较高的收藏价值。
五彩人物花觚(民国时期,高40.5厘米),专家鉴定结论为:该五彩人物花觚器身绘以青花五彩人物图案,所绘花纹图案精细,为民国时期制品,具有收藏价值。
青花百寿图瓶(清代晚期,高53.3厘米)。鉴定结论:该青花瓶器身绘以百寿图纹饰,其绘画繁密精细,制作工艺都较为工整精细。为清代晚期制器,具有一定的收藏价值。
青花釉里红狮子瓶(清代嘉庆,高25.3厘米)。鉴定结论:本件青花釉里红狮子瓶,在其釉之上装饰有青花釉里红狮子花纹,纹饰绘画极其生动精细。在颈部两侧述饰以铁兽耳装饰,为典型的清代嘉庆时期制品,具有较高的收藏价值。
青花花鸟铁花瓶(清代同治,高22.5厘米)。鉴定结论:该件青花瓶,器身绘有青花花鸟纹,其肩部及器物下端饰以铁花装饰,无论是胎釉还是花纹装饰均较精细,具有较高的收藏价值。
粉彩麻姑献寿纹粥罐(民国时期,20.5X21.2厘米,一对)。鉴定结论:该粉彩粥罐器身绘以粉彩麻姑献寿图,无论是胎釉、制作还是绘画均较精细,为典型的民国时期景德镇制品,具有一定的收藏价值。
豆青釉葵龙纹碗(清代乾隆,直径19厘米)。鉴定结论:该件豆青釉碗外壁饰以葵龙纹,花纹精细清晰,无论是胎釉还是制作都极其精细,具有较高的收藏价值。
粉彩仙鹤盂(清代光绪,高5.57厘米)。鉴定结论:该粉彩盂外壁绘以桃及仙鹤纹意寓着长寿延年之意,无论是绘画还是制作都格外精细。为清代光绪官窑制器,具有一定的收藏价值。盂底为“大清光绪年制”六字两行楷书红彩款。
斗彩花篮盂(清代雍正,直径6.7厘米)。鉴定结论:本件斗彩盂盂体里外绘以斗彩花篮纹,无论是彩料还是绘画均较精细,其胎质精细,釉质细润,为典型的清代雍正斗彩器物。具有较高的收藏价值。
瓷器类其它藏品还有:粉彩人物瓶(清代末期,高45.3厘米);青花山水人物罐(民国时期,高36.8厘米);粉彩花鸟瓶(民国时期,高24.2厘米,一对);青花鱼龙象耳瓶(清代晚期,高35.8厘米);青花山水人物敞口瓶(清代晚期,高37.9厘米)。
杂项类
漆盒(一套八件,直径22.7厘米),鉴定结论:木胎描漆制成,各种漆盒一套,共八件,器形古朴,纹饰华丽精美,为汉代晚期作品,具很高收藏价值和研究价值,应为旧时贵族使用器物。
鎏金立身观音像(高33.5厘米),专家鉴定结论为:鎏金立身观音铜佛造像,器型优美形象生动,古旧感强烈,早期佛像风格,唐代作品,具有高收藏价值。
甲骨文(殷商时期,27.5X14.5厘米)。鉴定结论:该片甲骨文字迹清晰,古旧感强烈,形制古朴,为殷商时期甲骨文,具有收藏价值。
墨(规格:长9.5厘米) 鉴定结论:八棱形墨块,似砚型,器型规矩,墨色纯黑。背有描金乾隆御铭题字和印章款两枚,器型优美,老旧感强烈,清代晚期制品,具有较高收藏价值。
屏风10片(规格:160X90平方厘米) 鉴定结论:玻璃内画山水图纹饰,红木框架,外为黄杨木雕刻的博古纹装饰图案,整体做工精美,绘画流畅,清代中晚期作品,具有较高收藏价值。
玉壁(规格:直径13.1厘米) 鉴定结论:新疆和阗地区矿产青玉制成,玉壁器型古朴,型制规矩,纹饰精美,汉代作品,具有较高收藏价值。
青铜龟首匜(规格:长26厘米高16厘米) 鉴定结论:青铜制成龟首夔把手,三足广腹匜,器型古朴,纹饰华丽,锈饰真实,周代作品,具有较高收藏价值。
玉柱型器(规格:高3.5厘米) 鉴定结论:玉石制成外圆形柱状器,器身外有人面纹饰,器顶有对穿孔为穿系用,底面有文字似印文,疑为后来补作,玉器为史前文化作品,具有较高收藏价值。
玉佩饰(规格:长9厘米),鉴定结论:良渚文化玉佩饰,器型古朴,纹饰精细,古旧感强烈,为良渚晚期作品,具有较高收藏价值。
铜制立身佛造像(规格:高30.5厘米) 鉴定结论:铜制立身佛造像,器型优美,形象庄严,为释迦牟尼佛,佛足下为圆形须弥座,整器完美,晚唐作品,具有较高收藏价值。
铜制勾践像(规格:高15.5厘米) 鉴定结论:铜制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生身造像,器型优美,形象生动,题材感人,明代晚期作品,具有较高收藏价值。
杂项类其它藏品还有:甲骨文(殷商时期,共六块);墨 (18件) 清代中晚期制品;木雕版 (规格:40X28.8厘米,近代作品);铜镜 (直径16厘米,唐代);铜立身女神像 (高23厘米,清代中期);铜制坐身佛造像 (高32厘米,晚清);鎏金佛造像 (高21.5厘米,宋);端砚 (长33厘米,近代);田黄石 (约70克);长凳,清代中晚期作品;檀木龙凤床 (长2.08米 宽1.58米,清中期以后);黄花梨木条案 (规格:长1.82米 宽0.45米,清代);黄花梨木罗汉床 (长2.12米 宽1.42米 高0.92米,清中期以后);笔筒 (高21厘米 半径22厘米,清)。
作者:
来源:潍坊报业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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